PUTRAJAYA:上诉法院今天驳回了一名8岁男孩因持有菲律宾护照而被判马来西亚公民身份的上诉。
领导一个三人席位的阿卜杜勒·拉赫曼·塞布利法官说,上诉人是一名菲律宾公民,因为他持有护照。
阿卜杜勒·拉赫曼说,马来西亚不承认双重国籍。
为男孩出庭的律师Shamini Thiruchelvam表示,她对今天的裁决感到失望。
她说:“根据联邦宪法,我们很可能会到联邦法院解释我们的客户是否获得公民身份。”
这个男孩出生于菲律宾的马来西亚父亲和菲律宾母亲,但父母在他出生五个月后在马来西亚结婚。
所有政党目前都居住在马来西亚。
2011年,该男孩根据宪法第15A条提出了公民身份申请,但国家登记部门在没有说明理由的情况下于次年拒绝了。
这导致父亲寻求法律补救,以通过高等法院为其儿子取得公民身份。
与Francis Pereira和Shanmugam Ramasamy一同出现的Shamini表示,高等法院提出的意见是,该男孩父母随后的婚姻使他的身份和公民资格合法化。
但是,高等法院驳回了该申请,理由是该男孩在出生时是非法的,而且由于他的母亲是非公民,他没有资格根据第14(1)条“通过法律运作”获得公民身份( b)。
Shamini说,出生在马来西亚联邦之外,这个男孩必须合法地来到马来西亚,与他的父母住在一起。这名男孩自然不得不申请护照合法旅行到马来西亚。
她说:“虽然一致同意该男孩不能拥有双重国籍,但我们已经提出,法院可以宣布他为马来西亚公民,但他放弃了菲律宾公民身份。”
今天早些时候,三名诉讼当事人在联邦法院撤回了他们的上诉,因为内政部长Muhyiddin Yassin根据第15A条使用其部长酌处权给予他们公民身份。
最高法院面前的根本问题是,在确定儿童公民身份时,血统或血统是否是“联邦宪法”规定的要求。
律师Raymond Mah表示,只有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才能回答这个法律问题。
“无论如何,有许多公民身份案件已在高等法院提起,并可能在联邦法院结束,”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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