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出生以避免无国籍状态,副家庭部长告诉父母,监护人 – 马来邮报

与会者参加2018年8月28日在Putrajaya举行的第61届独立日庆祝活动的排练。 -  Shafwan Zaidon的图片
与会者参加2018年8月28日在Putrajaya举行的第61届独立日庆祝活动的排练。 – Shafwan Zaidon的图片

吉隆坡,3月25日 – 由于无国籍的困境重新抬头,拿督莫哈末阿齐斯贾曼在议会今天表示,父母有义务登记子女的出生以获得马来西亚公民资格。

根据“联邦宪法”第15条(a)款,副内政部长也保证,在父母证明其婚姻后,非婚生子女仍可享有公民身份登记。

“在他们的孩子年满21岁之前,父母或监护人有责任为非马来西亚儿童安排身份证明文件,以避免纠缠于无国籍问题,”他在提问期间说。

“如果父亲是外国人而母亲是马来西亚人,无论他们的婚姻是否已经登记,孩子仍然是马来西亚人,”他说。

然而,他说法律目前不承认孩子是马来西亚人,即使他的父亲是马来西亚人,但他的母亲是不同国籍。

阿齐斯今天早上在Dewan Rakyat回答了他的事工,并被要求详细说明父母婚姻尚未登记的无国籍儿童的情况。

他说,他知道这个国家有很多这样的病例,但他们重申,父母有责任妥善记录孩子的分娩情况。

“这里的问题是许多婚姻没有登记,如果没有登记,他们的孩子就会出生,不得不承担所有问题。

“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结婚,就要勇敢地注册并承担责任;后来,影响将落在孩子身上,“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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