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今天,上诉法院在没有有效旅行证件的情况下,在印度尼西亚留下了一个印度国民三杆手杖。
由Kamardin Hashim担任主席的由三人组成的替补席取代了Virendra Kumar的指控,以便在批准的时期之后留在该国。
根据“移民法”第15(1)(c)条规定的修改费用允许法院处以最高RM10,000的罚款,最高刑期为五年,或两者兼施。
Kamardin说:“我们同意律师提交的上诉人签证已过期的说法。”
不过,他表示,替补席将搁置鞭刑,但维持修改后的控罪的监禁期限。
24岁的Virendra于1月来到马来西亚。他于7月份在裁判法院认罪,在没有有效通行证的情况下留在该国。
根据“移民法”第6(3)条的规定,他被控以高达RM10,000的罚款,最多五年的监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加上最多六招的手杖。
莎阿南的地方法官判处他四个月的监禁和三次拐杖。现在他将被允许返回他的祖国,因为他已经完成了为期四个月的监禁。
律师A Srimurugan在K Ramu的协助下,已向高等法院法官提起刑事修改,以审查鞭刑判决。
他说,鞭打不是强制性的,不应该强制执行,因为犯罪中没有任何暴力因素。
但是,高等法院驳回了修改申请,导致上诉法院就紧急证明提出上诉。
Srimurugan表示,由于Virendra的监禁期限将于今天结束,因此必须迅速听取此事。
“监狱官员希望在将他送回家之前,在今天执行鞭打,”他说。
他敦促法院取代在马来西亚逗留超过批准期限的指控,该期限没有规定鞭刑。
副检察官Nik Habri Muhamad没有反对。
Srimurugan后来告诉记者,Virendra在诗巫的经纪人透露,他带着签证进入该国的商船。
“他回国后在吉隆坡登陆,但丢失了他的旅行证件,”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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