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今天,高等法院在这里批准了律师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提出的暂时归还护照的申请,以便使他能够前往澳大利亚珀斯参加工作。
穆罕默德·贾米尔·侯赛因(Muhammad Jamil Hussin)法官在听取了现年66岁的夏菲(Shafee)的辩护后批准了该申诉,夏菲代表自己和副检察官阿夫扎尼扎姆·阿卜杜勒·阿齐兹(Afzainizam Abdul Aziz)。
他说:“在研究了双方的誓章和论点之后,我同意申请人(Shafee)的潜逃没有涉及任何因素。”
在这方面,他允许Shafee提出申请,并命令律师最迟于从珀斯返回后的12月26日归还护照。
在他的论点的早期,Shafee申请将护照暂时归还给他,以使他能够从12月21日至24日以律师的身份前往珀斯。
“我在澳大利亚悉尼有一个案子,为新山的一名马来西亚人辩护,我必须旅行去采访珀斯的两名证人,他们将于12月19日至1月15日在那里庆祝圣诞节。
“此前,我的所有护照申请均被法院批准,但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Collin Lawrence Sequerah于2019年5月14日拒绝了一项申请。
他说:“尽管如此,在我的上诉中,上诉法院驳回了上诉,法院认为没有潜逃的内容。”
阿夫扎尼扎姆(Afzainizam)此前曾反对沙菲(Shafee)的申请,因为该律师正面临非常严重的指控。
在这方面,他敦促法院根据其律师所面临罪行的严重性,运用其酌处权作出决定。
在9月13日,Shafee对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发行的支票从非法收益中收取950万令吉至他的联昌国际银行Berhad帐户表示无罪。
据称该律师在2013年9月13日收到了430万令吉的支票,并在2014年2月14日收到了另外的520万令吉的支票。
Shafee被控在此处的Taman Tunku,Takit Tunku,CIMB Bank Bhd,J2&K1犯下这两项罪行。
根据《 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所得法》(Amla)第4(1)(a)条的指控,可处以不超过5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如被定罪,可同时处以罚款。
根据《所得税法》,Shafee被控两项向内陆税务局作出虚假声明的罪名,理由是他未在当年的税务申报中包括950万令吉。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年度,Shafee还面临两项因非法活动提交虚假陈述而发生的交易指控,违反了1967年《所得税法》第113(1)(a)款。
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6月29日,杜塔政府办公大楼(Jalan Tunku Abdul Halim)的税务局(IRB)在这里控告了该被告。
如果罪名成立,Shafee将面临最高15年的监禁,并处以非法活动不少于五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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