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月18日-高等法院今天在这里批准了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提出的暂时归还护照的申请,以便使他能够前往澳大利亚珀斯参加工作。
拿督穆罕默德(Jamil Hussin)法官在听取了66岁的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的辩护后批准了该申请,后者代表自己和副检察官阿夫扎尼扎姆·阿卜杜勒·阿齐兹(Afzainizam Abdul Aziz)。
他说:“在研究了双方的誓章和论点之后,我同意申请人(穆罕默德·沙菲)的观点,他没有潜逃的资格。”
在这方面,他允许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的申请,并命令律师最晚在从珀斯返回后的12月26日之前归还护照。
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在他的论点较早时提出申请,将护照暂时归还给他,以使他能够从12月21日至24日以律师的身份前往珀斯。
“我在澳大利亚悉尼有个案子,是为柔佛州新山市的一名马来西亚人辩护的,我必须去拜访珀斯的两名证人,他们将于12月19日至1月15日在那里庆祝圣诞节。
“此前,法院批准了我所有的护照申请,但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Collin Lawrence Sequerah于2019年5月14日拒绝了一份申请。尽管如此,在我的上诉中,上诉法院驳回了上诉,法院判决存在没有潜逃的元素,”他说。
阿夫扎尼扎姆(Afzainizam)早些时候反对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的申请,因为该律师正面临非常严重的指控。
在这方面,他敦促法院根据其律师所面临罪行的严重性,运用其酌处权做出决定。
9月13日,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对前总理纳吉布·敦·拉扎克(Najib Tun Razak)发行的支票从非法收益中收取950万令吉至他的CIMB银行Berhad账户表示无罪。
律师已于2013年9月13日收到430万令吉的支票,并于2014年2月14日收到520万令吉的另一张支票。
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被控在CIMB Bank Bhd,J2&K1,Taman Tunku和Bukit Tunku犯下这两项罪行。
根据《 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所得法》(AMLA)第4(1)(a)条的指控,可处以不超过5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被判有罪。
根据《所得税法》,Shafee被控两项向内陆税务局作出虚假声明的罪名,理由是他未在当年的税务申报中包括950万令吉。
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还面临两项涉及因提交虚假陈述的非法活动而发生的交易的指控,这与截至2013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 1967年所得税法》第113(1)(a)段相抵触, 2014。
被告在2015年3月3日和2015年6月29日在Jalan Tunku Abdul Halim的Duta政府办公大楼内税务局(IRB)被控犯有此罪行。
如果罪名成立,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Shafee)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不少于非法活动量五倍的罚款。 —贝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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