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程序异常-The Star Online


作为在新加坡具有商业利益的人,我欢迎引入“互惠绿色通道”(RGL),该通道应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之间的企业单次入境必不可少的旅行提供便利。

在行动控制命令(MCO)之前,我经常在两国之间旅行。当我发现RGL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异常时,我期待本周安排去新加坡旅行。

RGL指南规定,前往新加坡的旅客必须在出发前对吉隆坡的Covid-19进行PCR测试,并在抵达樟宜机场时进行另一次拭子测试。旅客必须在酒店隔离,直到24至48小时内可获得结果。如果为负数,则允许旅行者继续在新加坡停留并开展业务。

在新加坡逗留了最多14天后,马来西亚返回者必须在到达吉隆坡国际机场时进行抗原或拭子测试。

不幸的是,我发现卫生部的指导方针规定,那些返回马来西亚的人仍然需要在指定地点进行14天检疫,并且必须支付所产生的住宿费用。卫生部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的附件1B在“返回马来西亚”框中指出:“必须在指定的检疫站进行14天强制性检疫(自费)。

我采访了卫生部的一名官员,他确认了14天的隔离要求。为了再次检查,我问吉隆坡国际机场的移民官员,他们告诉那些使用RGL的人不必遵守14天检疫要求。

现在我很困惑。鉴于当局的相互矛盾信息,像我这样的人来决定是否值得使用RGL前往新加坡旅行既困难又不公平。

从商务旅行回新加坡不到14天后,我不得不在马来西亚的一家酒店住14天的检疫费用,这很荒谬。实际上,在这两个国家之前和之后,我已经承担了进行Covid-19测试的费用。我认为14天的要求完全违反了在两国之间建立RGL的理由和目的。

比较一下新加坡的情况,新加坡归来的新加坡人和马来西亚永久居民在抵达樟宜机场后进行了拭子测试,只需要在其住所内送达7天的在家停留通知书并参加Covid-19测试在第七天结束之前。

两国之间在执行RGL方面的差异,歧视了希望前往新加坡经商的马来西亚人的利益。难怪很少有马来西亚人使用这种RGL程序,而我们的新加坡同行却很高兴出差到马来西亚。

我感到非常不安的是,在马来西亚没有采用支持RGL的互惠互利的精神和理由,损害了像我这样的马来西亚人。

我衷心希望有关当局能够紧急调查此事,并解决RGL实施中的异常问题,并缓解像我这样需要经常出差到新加坡的马来西亚人所面临的问题。

周成国

八打灵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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